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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信義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轉知勞動部為建構勞資雙方勞動權益觀念,請中央各部會及所屬機關(構)對參與自行辦理或與工會合作辦理勞動教育之勞工給予公假一案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依據本府勞動局112年12月28日北市勞教字第112612390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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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0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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