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衛生組|
(一)實施對象:臺北市公私立國小學校。
(二)執行方式:
1、114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期間,國小學童完成
「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」專業視力檢查之比
率,即「114年完成專業視力檢查之國小學童人數/該
校114年學童總人數*100%」。
2、考量學校規模不同,依照學生數,分為「大校」(學
生數951人以上)、「中校」(學生數501人以上、950
人以下)及「小校」(學生數500人以下)三組。每組
學校各取前6名頒發「獎勵金」,第1名新臺幣(以下
同)6,600元整、第2名6,000元整、第3名5,500元整、
第4名4,600元整、第5名4,000元整及第6名3,600元
整。
(三)獲獎公布及領獎:將由本局另行函文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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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1751-01-02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28|
{{ $t('FEZ005') }} 15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