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資料註冊組|
說明:
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1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50010815號函。
二、倘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(不含私立國中)者,請填寫旨揭表格,於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 前寄送至各該學區國中,俾便辦理入學事宜。
三、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,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(http://www.hlc.edu.tw/)「公務資源-10.重要連結-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-相關法規」
項下查詢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26|
{{ $t('FEZ005') }} 136|